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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許大家或多或少都知道最近一波性騷擾、性侵受害者挺身發言的浪潮?我一直都知道性騷擾很普遍(包含我自己在內,我直接認識的親友裡,至少就有 10 人提過自己的親身經歷),不過一開始看到這麼多案件爆發出來還是滿不好過的,好像社會瞬間變得更險惡了。儘管如此,感謝周遭好友、家人和另一半的支持,熬過一開始的低谷之後,我其實對整個 MeToo 浪潮抱持樂觀的態度,也希望最後能帶來正面影響。
思考一陣子之後,我決定也趁這個機會分享自己的故事。跟很多人受到的傷害相比,其實完全不算什麼。之所以決定提筆,是想點出性騷擾比較日常的一面,發生的當下往往很突然,往往很難反應,幾乎無法留下證據。正因為很難定罪,所以加害者才會肆無忌憚的下手,甚至刻意遊走在法律邊緣;也正因為這麼日常,如果每個人(尤其是握有權力之際)能夠多一點反思,多一點自制,多一點文化上跟制度上的制衡,社會應該就能有所改變吧。
第一次遇到這類事件是高中的時候,從公車站回家的時候發現有人跟蹤我,是年約 2、30 歲的男人。我加快腳步,走進平常會經過的一家便利商店,慌張的跟店員說好像有人跟蹤我(店員說應該是我多心了吧),沒想到那個人也跟進便利商店,而且晃了一下竟然上來跟我搭話。不太記得他問了什麼──你住附近嗎?我說不是。對方就離開了。我又繼續在店裡待了好一陣子,才加快腳步回家。我後來有一段時間改在更遠的站下車,繞路回家,不過幸好再也沒有遇到有人跟蹤。
我應該不算特別敏感(雖然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走路一定都會注意附近有沒有什麼怪人靠得太近),被跟蹤的經驗也只有這麼一次(身穿高中制服應該是一大原因),不過應該是幾次類似騷擾經驗裡最恐怖的吧。下面的有時候是生氣,有時候是困惑,但都不覺得自己會面臨更嚴重的傷害。
下面兩個事件比較模糊,就某種角度來看,好像只是「善意的警告」,但是另一方面,保護自己、顧慮場面的責任又落到潛在受害者身上,好像若有似無的合理化了加害者的暴力。1
一次是太陽花運動爆發的時候,課堂上某個教授說了一句:「那些穿短裙翻進牆去的,難道不知道很可能會發生什麼事嗎?」
也許吧,但這句話是想提醒什麼?女性參加抗議遊行的時候穿著應該「得體」一點(但我們都知道性暴力的發生與穿著無關),或者女性也許不該參加抗議遊行,才能保護自己──性暴力再次成功成為嚇阻女性公共參與的手段。
另一次是在職場上。以前做過業務的工作,常需要和客戶聚餐。主管有天把我叫進去,防範未然的暗示或提醒,萬一遇到性騷擾,「要很有技巧的處理。」
先把場面弄難看、氣氛弄僵的難道不是犯法、騷擾人的人嗎?可是被騷擾的人還要擔心場面好不好看。我有些朋友覺得「主管也是好意」,有些朋友直接說「誰管他難不難看,重要的是保護自己。」
這些「善意的提醒」身為女性從小到大實在聽得夠多了。我覺得上面兩個事件,好像沒有什麼善意、合理的方式可以表達他們的意思(閉嘴大概是最善意的方式)。
後來主管離職了,我也調了單位(當然都跟上面的事無關),被主管不幸言中,我在最後一次出差東京的時候真的遇到了性騷擾。出差結束前,客戶請我們吃飯,另一個部門剛好也在請客,全都併在一起。席間有個白人,是另一個部門的客戶(等於是我們客戶的客戶),吃一吃跑到我們這桌來聊天,聊一聊手就放在了我和另一個工程師(男生)的大腿上。
(現在寫出來覺得非常荒謬)不過也許是我讓對方知道「自己只是翻譯」,對方搞不清楚我到底是不是公司內部人員,不敢太放肆吧?我覺得也還可以忍受,就撐過了這頓飯。
寫這篇文花了比我想像多的時間。雖然我自認這些都是小事件,只是小小不愉快的回憶,但從下定決心要寫,到真正提起力氣完成,又卡了一段時間。很難想像這次出來指控的受害者,又是花了多大的力氣才能說出來。
很幸運大部分的不愉快經歷至少都發生在青少年時期之後,理論上我是比較有能力應對的(但事實上我當場全都無法反應,除了跟蹤事件算是有逃進公共場所);也很幸運算是平安無事的活到了這個年紀──記得自己過 30 歲生日的時候,很開心的一點是(根據統計)遇到這些騷擾跟傷害的機率大幅降低了。而如今我們的責任就是盡量讓其他人不再受到傷害。
大學同窗蔡孟儒發起連署,要求師大校方積極處理陳永龍的案子。也許我們個人能做的有限,但是在大家的意識之下,也許我們終究能摸索出更有效更合理的制度。
雖然我沒有多寫,但我們都知道受害者不是限於女性。權力才是問題核心,女男老少都可能受害。